山羊毛裤

#杂感# graphic设计的功能性

- 2018 / 04


先前课上讲到文字的基础功能有两个,传达信息,和传递情感。反过来我觉得这个概念其实也可以应用到graphic的各个领域。传达和整合信息是一个很有趣的概念,认知的角度讲你感知到的一切本质都是信息,如果没有信息物质对于主观个体是没有意义的。但先前有一段时间我可能也会过于在意前者了。

就是我发觉我们在谈论设计的功能性的时候,有时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,好像认为功能性=实用,就好像我们在谈论为人服务的时候,只有大众才算人。之前就隐隐有这个感觉,在用美哉美矣毫无灵魂(卵用)嘲笑极端形式化的时候,实际上,“美”本身难道不是一种重要的功能吗?唤起感受本身不也是一种功能吗?一方面标榜自己是重视精神享受的新青年了,一方面又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一些创意类商品“没用”,我们的生活真的是非常自洽了。(当然也不乏真的差劲的,不包含在讨论范围)

其实刚开始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,我很喜欢去强调“设计是理性的”,艺术表达自己设计表达他人balabala,诸如此类很执着把艺术和设计做一个区分。随着深入了解学科,认识其实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,设计比起fine art可能是要运用“更多一些”逻辑思考,但这种逻辑和感受的关系并不绝对,它们不该是两个不相干的质点,而是一道一侧写着“thinking”一侧写着“feeling”的轴,每个人能在当中找到一个平衡点。现在也比较理解原研哉讲“我不觉得将艺术与设计统一或区别起来有什么实际意义”。

其实对于先前没有一个完整思考和设计意识的人来说,我觉得这个“感性与理性,自己与他人”的理解还是足够简单直白,实用易懂的。但最终我认为这种思考也总应是对每个人而言,这个学科是什么,应当做什么,永远是一个发展演进的过程,而不该有某种唯一性的定义。像是我老师觉得美院太fine art,可能美院觉得你院没内涵,帝都两大设院隔环相望风格迥然,我觉得实际上就没有必要去强制地总去谈——什么不是设计。也许学界确实需要一个框架,但这并不需要我来给出准则。Every definition is for me,  just for me. 就好像我以前坐在家里看书喜欢去考虑一些道德伦理秩序,唯一真理,但现在就对别的人类抱有一种很混乱邪恶的态度。当然,并不是上升到否定道德存在的合理性,也许社会学最终也实际能够给出某种准则,但这个定义不会由我来做。那么我只是选择接受诸多不同,并且不为它们间的优劣打分。也只有如此才能够做好我的工作。Design is art, is mathematics, is science, is humanities, and it is everything in your life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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